《和翟主簿》第三句是:五字顾惭非应物,一灯今幸属仇香。
原文:
朝代:宋 作者:史弥宁
太史骚坛峙豫章,诗豪角立壮颜行。
遗风凛凛清人骨,飞露娟娟洒我裳。
五字顾惭非应物,一灯今幸属仇香。
玉堂蚤晚须椽笑,快写平生锦乡肠。